廣州市自來水工程有限公司2024-2025年法律糾紛案件法律服務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對該□施工 □貨物 ?服務項目實施公開采購活動,采用□競爭性談判(磋商) □競價 ?詢比采購方式公開邀請合格供應商參加本項目采購競爭。
1.采購項目簡介
1.1采購項目名稱:廣州市自來水工程有限公司2024-2025年法律糾紛案件法律服務項目
1.2項目編號: /
1.3采購人:廣州市自來水工程有限公司(牽頭采購人)、廣州自來水專業(yè)建安有限公司和廣州自來水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1.4采購代理機構: /
1.5資金來源:自有資金/項目資金,具體根據(jù)單項任務資金性質決定。
1.6采購項目概況:本項目需采購3家律師事務所,其中,根據(jù)本采購文件第四章評審辦法排名第一、第二的2家律所為廣州市自來水工程有限公司、廣州自來水專業(yè)建安有限公司、廣州自來水管道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年度法律糾紛案件法律服務,排名第三的律所為廣州市自來水工程有限公司、廣州自來水專業(yè)建安有限公司提供年度法律糾紛案件法律服務。合同簽訂情況如下:(1)廣州市自來水工程有限公司分別與排名第一、第二、第三的3家律所簽訂合同,每份合同暫定總額為25.2萬元;(2)廣州自來水專業(yè)建安有限公司分別與排名第一、第二、第三的3家律所簽訂合同,每份合同暫定總額為11.66萬元;(3)廣州自來水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分別與排名第一、第二的2家律所簽訂合同,每份合同暫定總額為4.5萬元。合同費用按實結算,服務期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如期限已滿但仍有未辦結的法律糾紛案件的,合同順延至該法律糾紛案件委托服務事項處理完畢之日止)。
1.7標段劃分: /
2.采購內容和范圍
2.1采購內容和范圍:為采購人2024-2025年期間發(fā)生的法律糾紛案件(包括刑事、民事、行政領域的法律糾紛案件)提供法律服務(具體詳見采購文件第五章“采購需求”)。
2.2項目工期:□計劃工期 □交貨期 ?服務期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如期限已滿但仍有未辦結的法律糾紛案件的,合同順延至該法律糾紛案件委托服務事項處理完畢之日止)。
2.3地點:□建設地點 □交貨地點 ?服務地點位于主要在廣東省
2.4質量要求:□施工質量要求 □貨物質量標準或主要技術性能指標 ?服務質量要求或服務標準如下: 按照甲方服務要求,在規(guī)定時限內完成委托服務事項(詳見采購需求部分)。
2.5其他:□安全目標如下: /
3.供應商資格要求
3.1參與本項目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應當依法設立且滿足如下要求:
□(1)供應商應當具備 / 資質。
□(2)項目負責人應當具備 / 資格條件。
□(3)供應商應當具有承接過同類項目的業(yè)績。(同類項目是指: / )
□(4)項目負責人應當具有承接過同類項目的業(yè)績。(同類項目是指: / )
?(5)其他要求:依法設立并持有有效的律師事務所執(zhí)業(yè)許可證,在廣州設有常駐服務機構。
3.2供應商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與本項目其他供應商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
(2)與本項目其他供應商存在控股關系。
(3)與本項目其他供應商存在管理關系。
(4)被本項目所在地省級以上行業(yè)主管部門依法暫停、取消投標或禁止參加采購活動且處于有效期內的。
(5)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吊銷資質證書狀態(tài)。
(6)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情形的。
(7)近三年內因發(fā)生質量或安全生產事故等受到行政處罰且在處罰期內的。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9)被“信用廣州”網(wǎng)站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失信黑名單)。
(10)被納入本項目采購人(包括市水投集團及相關所屬企業(yè))書面限制參與采購活動且處于有效期內的。
(11)其他違法違紀行為,經審查認為不宜被邀請參加采購活動的。
(12)其他禁止情形: /
3.3本次項目□接受 ?不接受聯(lián)合體參加采購活動
4.采購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時間
從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8日中午14:30時(北京時間)
4.2獲取方式
?在廣州市自來水工程有限公司官網(wǎng)或廣州國企陽光采購信息發(fā)布平臺下載采購文件。
□在 (詳細地址) 領取采購文件。
5.響應文件的遞交
5.1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2024年5月28日中午14時30分(北京時間)。
5.2遞交地址:廣州市越秀區(qū)大沙頭路三號。
5.3提交密封紙質版響應文件時按牽頭采購人要求簽到后即可離開,供應商無需參與見證評審過程。
6.其他
6.1發(fā)布公告的其他媒介
本項目采購公告同時在 / 上發(fā)布。本公告的補充、修改,在廣州國企陽光采購信息發(fā)布平臺發(fā)布。本公告在各媒體發(fā)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處,以廣州國企陽光采購信息發(fā)布平臺為準。
6.2響應文件遞交注意事項
(1)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響應文件,采購人將予以拒收。
(2)不按照采購文件要求密封的響應文件,采購人將予以拒收。
7.異議及投訴的受理
潛在供應商或利害關系人對本采購公告及采購文件中任何違法及不公平內容有異議的,可以在提交響應文件截止之日2個工作日前書面向牽頭采購人提出異議。如潛在響應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對牽頭采購人答復仍持有異議的,可按相關規(guī)定進行投訴。
8. 聯(lián)系方式
牽頭采購人:廣州市自來水工程有限公司 |
地 址:廣州市越秀區(qū)大沙頭路3號 |
郵 編:510100 |
聯(lián)系人:周女士 |
電 話:020-83798426 |
廣州市自來水工程有限公司(單位公章)
2024年5月21日
2024-2025年法律糾紛案件法律服務項目采購文件(終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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